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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1-08:46  【字体:  
 

根据职责,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内设28个职能科室。

(一)行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组织、信访、档案、统计、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日常工作;配合做好系统内干部考察、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和市场监管年鉴、史志和工作大事记的编印等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2677

(二)党委办公室

负责安排和落实党委的工作日程、学习和重要活动;协调党群部门的工作;检查和督促党委有关决议的执行;起草或复核以党委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及有关文稿;安排和组织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等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任免工作;负责党员的统计,办理党的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及系统内党员干部教育工作;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武装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和联系共青团、工会、妇女等群团组织及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5050

(三)人事教育科

承担管理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档案、晋级晋升(含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录用、人事调配、工资调整、社会养老保险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做好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的资质资格认定制度。

办公电话:0798-8292619

(四)规划财务科

负责拟订全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与设备设施采购计划;负责预算绩效工作,依照财务法规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工作人员工资发放等工作;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2675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牵头拟订市场监管方面的相关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实施情况;组织协调普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和组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报备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除举报申诉产生的行政调解外的其他行政调解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培训及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除景德镇瓷器外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工作;管理本系统公职律师,监督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与发布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2693

(六)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科)

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联系县(市、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联系检查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指导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组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5755

(七)执法监督科

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行政处罚和监督企业产品质量工作。督办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交办、移送的行政违法案件;负责协调查处全市本系统重大案件和跨区域、跨县区案件;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对非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本部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拟订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执法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产品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拟订本辖区重点监督抽查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拟订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处置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参与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负责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辖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0028

(八)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负责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订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解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指导个体私营协会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3811

(九)公平交易局(打击传销办公室)

负责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走私贩私、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指导、协调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办公电话:0798-8292681

(十)企业监督管理科

负责拟定企业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企业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立、维护工作;对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承担与其他行政机关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3911

(十一)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广告战略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3522

(十二)商标监督管理科

负责拟定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对商标的监督管理;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指导商标侵权案的查处工作;组织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组织认定市知名商标。

办公电话:0798-8292667

(十三)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科)

负责拟定规范商品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制定商品市场提升发展;协助开展文明市场的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合同文本备案、合同行政监督、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监督管理;开展经济合同行政指导、调解、信用评价服务;指导和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 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依法对网络经营和服务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牵头组织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2683

(十四)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中心)

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12315网络指挥中心工作;承担商品(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指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指导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和网络体系建议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1557

(十五)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或制定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负责酒类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任务;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0025

(十六)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或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负责流通环节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5233

(十七)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或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负责餐饮服务环节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范与制度;负责组织、协调、督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6897

(十八)质量管理科(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宏观质量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全市的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诚信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管理和协调全市名牌产品工作;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督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和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0027

(十九)标准化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鼓励和帮助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的计划;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登记工作;协调全省各行业、专业的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市农业标准化以及新产品、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审查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0029

(二十)计量科

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考核和监管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生产、销售、使用和修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量值溯源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其计量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0026

(二十一)认证监督管理科

贯彻实施国家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认证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认证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承担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和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负责认证咨询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承担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机构内审员的培训、考核和注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和认证技术机构。

办公电话:0798-8290022

(二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实施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气瓶充装单位许可、权限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等行政许可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组织、协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综合统计和事故统计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其他有关特种设备安全职责。

办公电话:0798-8290024

(二十三)药品化妆品注册安全监督管理科

承担药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和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化妆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配合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承担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办公电话:0798-8296810

(二十四)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承担药品和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负责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承担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办公电话:0798-8296830

(二十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承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审查并监督实施注册标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质量监管;指导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业务工作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参与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6831

(二十六)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科

承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保健食品安全性检测、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办公电话:0798-8296871

(二十七)陶瓷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陶瓷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并监督执行陶瓷产品标准以及我市陶瓷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视情况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全市陶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划、计划,并负责检查和总结其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陶瓷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拟订本辖区重点监督抽查的陶瓷产(商)品目录并组织实施;开展对陶瓷企业工作的指导与服务,指导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验工作,统一检验方法;负责陶瓷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统计;参与组织产(商)品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参与实施陶瓷产品质量诚信工作;参与推进陶瓷名牌发展战略,参与管理和协调全市陶瓷名牌产品工作;参与全市陶瓷市场整治和瓷业振兴相关工作;参与全市陶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陶瓷市场的执法打假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景德镇瓷器的相关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0021

(二十八)行政审批服务科(企业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证照管理事务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检查、核查、踏勘工作;拟定企业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方法;组织指导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受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办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负责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2628、8330552

(二十九)纪委(纪工委)

纪委(纪工委)为市纪委的派出机构,

(三十)监察室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办公电话:0798-8292611

(三十一)机关党委

办公电话:0798-8292622